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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系沿革

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劇場藝術系以「專業、傳統與創新、卓越」作為本科系之教學和展演創作目標。學生經過高職三年技術基礎期訓練、學院部四年技術專業期訓練,成為技術劇場技優專業人才,為台灣表演藝術文化創意產業提供最理想的幕後尖兵。

本校之前身由復興劇藝實驗學校及國光藝術戲劇學校於民國88年先合併升格專科,後於民國95年升格為學院,設校宗旨為「培養傳統戲曲表演藝術人才」。依據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教學,目前設有12年制的「京劇學系」、「民俗技藝學系」;10年制的「歌仔戲學系」、「客家學系」、「戲曲音樂學系」;及7年制的「劇場藝術學系」。

國立復興劇藝實驗學校前身為「私立復興劇校」,民國46年由王振祖創立於北投。民國57年改制國立,更名為「復興劇藝實驗學校」,成為臺灣第一所國立傳統戲曲學校,施以8年公費訓練。國立國光藝術戲劇學校前身為創建於民國65年國防部之「中華電視台藝術工作總隊」,後更名為「中國電影製片廠演藝人員訓練班」。民國70年更名「國光劇藝實驗學校」。

在台灣表演藝術文化產業急速發展及專業人才的需求情況之下,本系於民國85年正式成立,以培育技術劇場專業人才作為教育目標,先後於民國88年後升格為專科學校,民國95年本校改制學院,民國98年起招收四技生,實施七年一貫制的教育學程。20年來,本系培育無數的技優專業人才,服務於文化創意產業和其他相關行業,達成創系教學宗旨,發揮技職教育之效能。

本系立處於一所傳統表演藝術學府,於教學、展演和其他各方面,無一不與傳統戲曲表演有著緊密關聯。以現代劇場科技與美學的思維,探索傳統與現代劇場的交融與相會;秉承「承先啟後,精益求精」的創校精神,與校內其他科系並肩齊驅共同開創傳統戲曲表演美學的新紀元。